我校党委召开党费收缴专项检查工作会议 —落实贯彻《关于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》
2016-11-05 08:35:54 点击:
为进一步加强改进我校的党费收缴、使用和管理工作,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《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、使用和管理的规定》、延庆区委组织部《关于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》等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,2016年11月4日,我校党委召开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工作会议。
会议传达了上级领导相关文件精神,并重点布置了了党费收缴工作。我校党委委员王向东主持会议,各支部负责人、所有在校师生党员参加会议。
会议要求,一、所有师生党员要加强学习教育,增强按时缴纳党费的自觉性,对多次教育仍拒不改正的党员,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;二、可以特事特办,多种方式收缴党费;三要边查边改,力争做到党费收缴全覆盖;四要严格登记造册,认真填写上报统计表格;五要严格按照收报费标准收缴党费,按照有关规定实事求是确定党费计算基数,防止在收缴党费时一视同仁;六是要坚持和完善收缴管理制度,确保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实现经常化、规范化和科学化。

本次会议把规范党费收缴工作作为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,把按要求交纳党费作为衡量党员党性观念、党的意识强弱的基本标尺。以 《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、使用和管理的规定》(中组发〔2008〕3号)为依据,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,以自查自改为主要形式,要求各级党支部对正式组织关系在本支部的党员2008年4月以来交纳党费情况进行检查,对没有主动、足额交纳党费的给予提醒,教育党员该补交的要主动补交,原则上不代扣代缴。同时,要求各党支部搞好自查自改,查找和解决自身党费收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,确保专项检查稳妥有序进行。校党委将采取定期检查、专项督查等方式对各支部执行党费工作制度情况进行督查。
会议要求,一、所有师生党员要加强学习教育,增强按时缴纳党费的自觉性,对多次教育仍拒不改正的党员,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;二、可以特事特办,多种方式收缴党费;三要边查边改,力争做到党费收缴全覆盖;四要严格登记造册,认真填写上报统计表格;五要严格按照收报费标准收缴党费,按照有关规定实事求是确定党费计算基数,防止在收缴党费时一视同仁;六是要坚持和完善收缴管理制度,确保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实现经常化、规范化和科学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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